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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5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2023-07-31 17:04:14 来源:中财网

【16:59 大众交通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资料图片)


大众交通(股票代码:600611)公布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0,923,685.92元。

【16:09 科贝科技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科贝科技(股票代码:838775)公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964,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1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44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09 清科筑成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8.3股)】


清科筑成(股票代码:871507)公布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0,215,162.78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0,215,162.78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1,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9,130,00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5:59 龙盛世纪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龙盛世纪(股票代码:834037)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216,423.4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79,404.6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8,1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9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751,9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5:59 金洁环境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金洁环境(股票代码:871936)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0,620,456.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620,456.2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6,2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48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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