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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兴民智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2023-08-03 06:17:13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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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四川盛邦本次减持为法院裁定强制卖出(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被强制卖出部分股份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一、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158号29栋6单元2层23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兴民智通股票代码002355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14,700,0002.37
合 计14,700,0002.3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15,848,00018.67101,148,00016.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5,848,00018.67101,148,00016.3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无需进行预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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